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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入驻协议

2021-10-21 23: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4| 评论: 0

摘要: “理想城俱乐部”商户入驻协议 “理想城俱乐部”是福建海蓝投资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为广大用户提供多功能的互联网平台。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理想城俱乐部”平台服务的个人或机构(下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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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城俱乐部”商户入驻协议
 
         “理想城俱乐部”是福建海蓝投资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为广大用户提供多功能的互联网平台。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理想城俱乐部”平台服务的个人或机构(下称“商户”)、福建海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蓝投资”)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海蓝投资理想城俱乐部”微信公众服务号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商户在使用“理想城俱乐部”平台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海蓝投资”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海蓝投资”将在“海蓝投资理想城俱乐部”微信公众服务号以公示形式通知商户。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示,商户在七日内如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则新规则即时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海蓝投资审核通过并向商户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商户和海蓝投资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证明文件提交: 
(一)证明文件提交:商户欲入驻“理想城俱乐部”平台,必须向海蓝投资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二)证明文件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及时通知海蓝投资,并补充提交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三)责任条款:商户承诺如其未及时通知或更新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信息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商户保证其向海蓝投资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户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理想城俱乐部”平台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三、商户的声明与保证 :
(一)商户必须向海蓝投资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箱地址、QQ号、微信号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海蓝投资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二)其有合法的主体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理想城俱乐部”平台的相关服务。 
(三)其发布于“理想城俱乐部”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海蓝投资的规则。 
(四)其对其发布于“理想城俱乐部”平台所涉经营活动有合法的经营许可权。 
(五)其在“理想城俱乐部”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有义务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户自行承担。 
(六)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恶意刷单、少计订单金额、漏单、与用户私下结算等不正当行为,不扰乱平台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平台交易无关的行为。一经发现,永不合作。 
(七)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蓝投资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向用户提供的有形商品销售与“理想城俱乐部”平台无任何权利及义务关系。“理想城俱乐部”平台不提供商户的有形商品的销售与服务。如因其行为导致“理想城俱乐部”平台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其将承担相应责任并使“理想城俱乐部”平台免责。
(九)其入驻“理想城俱乐部”平台,在平台推广阶段免收保证金。
(十)其入驻“理想城俱乐部”平台,同意支付2%的订单额作为平台的带客佣金。
(十一)其线下结算的订单,累计欠平台佣金达30元及以上,商户再不能继续接单。
(十二)商户如需解除与“理想城俱乐部”平台的合作关系,如发生收取保证金的情况下,将于15个工作日内将商户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
 
四、海蓝投资的权利和义务:
(一)海蓝投资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理想城俱乐部“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户在平台上的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二)对商户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海蓝投资及时作出回复; 
(三)海蓝投资有权对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 
五、协议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本协议到期终止或商户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终止。 
(二)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如商户通过在线点击“确认退出”按钮申请终止本协议,则系统会立即使商户的店铺进入“监管”状态,十五天(15)后店铺正式进入退出流程,商户在退出流程后三十天(30)天方可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会员通微商城之间的账务、发票等结算事宜。 
(三)海蓝投资单方解除权: 
如商户违反”理想城俱乐部“平台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海蓝投资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商户进行处罚。
(四)商户在超过九十(90)天的时间内未以”理想城俱乐部“平台账户及密码登录的,海蓝投资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如非因”理想城俱乐部“平台的原因,商户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费用,且在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海蓝投资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款约定的条件时即告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有限责任: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海蓝投资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及海蓝投资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二)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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