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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本文摘自《长汀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辑(1992年6月),作者丘仁源,原标题《英灵永存——瞿秋白烈士坟墓遗骸寻找记》 正文 瞿秋白同志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重要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理论家和宣传家,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事业的奠基者之一。1935年2月24日,瞿秋白同志从江西瑞金去上海治病,途经福建武平和长汀交界地的小迳村,遭到国民党军队钟绍奎部的截击,不幸落入敌手。后被押解长汀,为国民党36师师长宋希濂所监禁。同年6月2日蒋介石在武昌行营给龙溪绥署主任蒋鼎文下达了抢杀瞿秋白的命令。1935年6月18日上午,瞿秋白同志在长汀城西门外罗汉岭英勇就义,时年36岁。 解放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寻找瞿秋白烈士的坟墓遗骸。1950年,中央南方老区访问团团长谢觉哉同志也极为关心,亲自到瞿秋白同志就义地调查了解,並指示:“要找到秋白同志的遗骨,要为秋白同志建墓立碑”。1951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根据党中央的精神,指示长汀县人民政府寻找瞿秋白同志的坟墓遗骸。长汀县人民政府当即组织有关人员着手调查寻找。首先多方查访找到当时4名殡葬人中唯一健在的张永福了解情况,並由其带有关人员到长汀城西郊罗汉岭墓地现场察看,接着由西门街政府召集附近群众开会,然后又进行个别询问调查,其中黄田背3个农民证明张永福所讲情形及所指地点准确,最后又找到葬地正中之上两程姓坟主询问,证实不是其祖坟而该处当时又系私山,按习俗平常人非经山主许可不能埋葬,据此确定该葬地为瞿秋白烈士坟墓。坟墓头南脚此(北),居南北2个小山包中间,约200米处有石径一条,是黄田背直通长汀城内必经之路,坟长2.59米、宽1.5米、高0.8米。1951年7月,长汀县人民政府委托西门街政府请工启坟,挖出时棺木腐烂,肋骨、胸骨己碎成一寸左右的细骨,但很完整,同时还发现5个白纽扣。长汀县县长游荣长亲自到启坟现场察看,指示对遗骸及墓地均进行拍照。遗骨经火烘后装入金斗,由长汀县人民政府暂时安放在八角亭妥善保存。 1951年8月28日,长汀县就寻找翟秋白同志的坟墓经过及处理情形向省政府和张鼎丞主席作了书面报告。报告就确认瞿秋白坟墓列举了以下7条理由: “一、经张永福及黄田背三农民证明瞿秋白同志确系此坟无讹,我们认为:如有疑点,该四人不敢证明,若证明错了,以后为其他坟主查出,四人必受人责骂,且至今无人承认此坟为其祖坟。 二、埋葬之地系私山,非山主不得埋葬,但山主又不承认此坟系其祖坟。 三、该葬地系两程姓坟墓之中,以本地风俗来说对程姓风水妨碍很大,平常人程姓绝不许埋葬。 四、坟墓的修建方式与本地习惯完全不同,本地人葬地寄土是用石头结在面上,再加石灰或三合土,但此坟是砖结在面上,且此砖又系国民党围剿苏区时之堡楼所拆下者,平常群众绝不敢动用此砖。 五、坟旁树有小砖碑,一般群众之碑是竖正中,而此坟则竖侧面,与本地习惯完全不同。 六、一般群众的坟墓,外面如此坚固,其中棺木一定很好,但此坟启开后里面棺材则是很坏之白木,而此白木棺又与张永福所说完全相同。 七、瞿秋白同志生前,游县长曾亲眼见过,身材大小高矮,此次经游县长去看,是差不多。” 1952年4月4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就瞿秋白同志遗骸在长汀寻获向中央办公厅专题请示报告,中央及时作出指示,福建省委也作出关于瞿秋白烈士的公祭及护送遗骨赴京的指示。中共龙岩地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多次开会研究,并为慎重起见决定进一步调查核实。1952年11月21日,派胡伟同志到长汀组成5人复查组,复查核实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点研究原长汀县组织调查的各种材料,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程度;第二阶段,对瞿秋白同志就义地、葬地及附近地带,进行详细勘察,並请名医对烈士遗骨进行鉴定,认为:这个人身材不矮,年纪不超过40岁,与烈士就义时身长、年纪及弹中胸部等情况相等;第三阶段,深入调查了解,先后二次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并先后走访了20多个了解当时情况的老人和烈军属;第四阶段,采取边调查边研究和思想教育,防止冒功贪赏和消除“搞错了要受处分”等思想顾虑的方法,重点跟踪走访了以下6个主要(干)系人: 赖韶九:艺园照相馆老板,为烈士牺牲前后拍过二张照片,他说;“烈士牺牲时身上穿白内衣黑外衣、白短裤”。 罗仁发:农民,住西门外烈士就义地附近,目睹秋白烈士就义的群众之一。他说:“那天是6月‘食新’(即尝新米)的日子,太阳落山前,有人把他扛到盘龙岗(笔者注:罗汉岭,以下同)去”。 张永福:是埋葬瞿秋白烈士4个人中唯一健在人,一贯以殡葬为业。烈士牺牲后,伪士兵曾告诉他“枪决了一个共产头子”,故他在装验烈士时特别注意,其口述烈士穿的衣服与为烈士照相的赖韶九说的一样。 程椿生:竹匠,他在烈士牺牲的第二年清明扫墓时,发现在其祖坟下面约5米处有一新坟后,曾立木牌,大意是“这块山是我家的,新坟应即迁移”。但从未发现别人承认和扫墓,据他回忆只知道新坟埋的是外地人。 刘玉堂;参加过赤卫队,第一个指明秋白烈土坟墓的人,住黄田背。他回忆时肯定地说:“我30岁那年6月有一天下午太阳还没有下山,从城里挑粪回家,看见背后有张永福等人从孤老院抬烈士棺木到盘龙岗来。第二天上午进城去,经过盘龙岗时看见几个大约是士兵抬砖筑坟,但不敢去问”。 吕文明:黄田背人,虽然他对烈士墓具体位置不清,但他说:“记得烈士就义的第二天,他在盘龙岗牧羊,看到几个穿黄色军服的士兵正在筑坟,坟筑得比一般较好,且听一个士兵说,坟是姓瞿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个别交谈和集体座谈及多方调查考证,确认烈士坟墓遗骸无误后,1952年12月4日,中共龙岩地委上报了“关于瞿秋白烈士就义史实及坟墓遗骨的调查报告”。报告就确认烈士坟墓遗骸从以下6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说明: “一、根据关系人的谈话,烈士葬于盘龙岗是肯定的。 二、埋葬人张永福到陵墓所在地虽有点模糊,但刘玉堂却指证确凿,刘是盘龙岗附近黄田背村人,有祖坟在盘龙岗,且目睹当时埋葬前后经过,其印象深刻,指证确凿,政治成分纯洁,所提供的材料可靠。 三、遗骨情况,根据医生判断,大致与烈士生前无差。 四、坟里五个白色纽扣,应是烈士生前所穿的旧内衣纽扣。 五、坟是用旧城墙砖砌成的,据传战犯宋希濂是烈士学生,宋于烈士牺牲前后伪装了一副旧道义的面孔,如请烈士喝酒,答应以红毯给烈士坐以就义,烈士死后令部属予以埋葬等,因此宋士兵会用旧城砖筑坟(城砖最先用去筑盘龙岗碉楼,后由碉堡拆出筑坟),是可以理解的。(如能再得战犯宋希濂的口供以为核对,当为最好。) 六、烈士坟地是程姓的私地,按当地风俗私地不准别姓埋葬,而坟墓形式亦与普通不同,而且群众是不敢拆下碉堡来筑坟的。” 事后,根据党中央关于派人专程护送瞿秋白烈士的遗骸到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的指示,长汀县成立了公祭瞿秋白烈士筹备委员会,吸收机关、文教、民政部门主要干部及工、农、青、妇、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下设:秘书、组织、宣传、保卫等四个办事机构,並主要做了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对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干部学习烈士的革命事迹和精神;二是组织干部、群众参加公祭接受教育;三是发动各单位自觉的送挽联与花圈;四是定制红漆棺木,棺木内以棉絮填实白绸裹骨;五是做好保卫工作。经过短期紧张筹备就绪后,举行了为期一天既庄严又隆重的公祭,公祭会场张挂了烈士遗言和革命事迹介绍,並摆满了各单位、组织哀送的挽联和花圈,长汀县干部群众,各界代表约10000多人有组织、有秩序的分别由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及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轮流公祭。公祭第二天,长汀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组成浩浩荡荡的队伍哀送烈士灵柩,並派专车和一个班武装护送到龙岩,与此同时龙岩地区组织了5000多人参加的盛大的迎接仪式。不久,由有关人员护送到京。 在瞿秋白同志牲牺20周年的时候,党中央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了瞿秋白烈士遗骨安葬仪式,陆定一同志代表党中央做了《关于瞿秋白同志生平报告》,周恩来总理为瞿秋白烈志墓题写了碑文。 为了缅怀瞿秋白烈士,1952年福建省有关部门拨出专款,在长汀城西门外罗汉岭兴建了瞿秋白烈士纪念碑。 1984年进行维修,现碑高30.59米,其中碑下座高3.68米、宽8.4米,碑上座高2.61米、宽6.9米,碑身高4.24米,陆定一同志题写了“瞿秋白烈士纪念碑”八个大字。瞿秋白烈士纪念碑已于80年代名列《中国名胜词典》和国家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资料来源: 《长汀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辑(199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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